安全措施不到位工人坠楼致1死1伤,北川3工程负责人被刑拘

时间 • 2025-11-30 12: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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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22个月,北川桂溪镇某景区建修中发生一死一伤安全事故的74万元陪偿终于在近日落实。1月31日,北川警方发布消息,三个转包负责人因安全措施不到位,涉嫌构成劳动安全事故罪,全被刑事拘留。

1月29日,三台县肖某带着妻子和儿子,拿着锦旗,端着大幅毛笔书写的“感谢信”镜框,一家人来到北川公安局治安大队,找到大队长周启均和办案民警陈诚表示感谢,因为工地负责人拖了22个月的74万赔偿款终于拿到手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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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感谢民警

两工人在屋顶施工

摔下楼至1死1伤

据介绍,2017年8月,北川公安局接到县安全监管局移交的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案,在桂溪镇某景区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一起一死一伤安全事故。民警调查了解到,2017年初,绵阳某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中标建设桂溪镇某某景区项目,公司法人代表瞿某成为一手负责人。瞿某又将该项目转包给四川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其法人代表何某某成了第二手负责人,也是该工程的主要责任人。瞿某与何某某签定了相关的合同与协议。何某某又将工程中的一部份——屋面瓦分包给小包工头罗某,由罗某负责找工人干活和对现场施工进行安全监管,罗某成为第三手负责人。

2017年4月22日,工人肖某和张某在屋顶装修作业时,两人均未佩戴安全防护装备,屋顶也无安全防护设施,也没有安全员在现场进行安全监管,由于屋顶湿滑,两人意外从十多米高的屋顶摔到水泥路面上,肖某当场死亡,张某受重伤。张某被医院诊断为双腿骨折,经鉴定为九级伤残,以后都无法像正常人一样行走、干活,需要进行长久的后续住院治疗。

事故发生后,三名工程负责人互相推诿。经过多次调解,均未落实对死者家属的赔偿问题和对伤者的治疗费用问题。

3名负责人被刑事拘留

随后,北川政法委、公安民警和当地政府多次与家属做思想工作,交流沟通,并表示一定会想方设法谈妥赔偿事情。民警通过多方努力,召集三名工程责任人,协商对死者的赔偿和伤者的治疗费用问题。

2018年12月30日,办案民警和相关单位又找来三名负责人进行沟通,最终,三人达成共识,一手负责人瞿某赔付10万元,二手负责人何某赔付50万元,三手负责人罗某赔付14万元。至此,长达22个月的这起安全事故赔偿问题,终于落实了。

目前,四川某某置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何某某因未履行单位主要责任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未开展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未及时消除生产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对该事故负主要责任,而瞿某和罗某分别作为一手和三手负责人都有连带责任,三人涉嫌构成劳动安全事故罪,均被北川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李远梅谢琼红星新闻记者汤小均

编辑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