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姚治明等18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 • 2025-08-11 07:46:40
免去
职务
人民政府
副局长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红政任〔2025〕6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

姚治明等18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经红河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姚治明任红河州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平任红河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杨晓敏任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李静任红河州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

朱超任红河州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支队长(主任);

陈金辉任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免去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永贵任红河州融媒体中心副主任(事业单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赛聪敏任红河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戴金华任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制度创新局局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陆永开免去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王孝刚免去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张亮免去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制度创新局局长职务;

龙宪忠免去红河州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王俊免去红河州就业局局长职务;

普发俊免去红河州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向东免去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段吉鸿免去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职务;

高桯砝免去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事业单位副处级待遇。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云南发布、红河州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