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姚治明等18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 • 2025-08-11 07:46:40
免去
职务
人民政府
副局长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红政任〔2025〕6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
姚治明等18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经红河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陈平任红河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杨晓敏任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李静任红河州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
朱超任红河州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支队长(主任);
陈金辉任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免去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永贵任红河州融媒体中心副主任(事业单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赛聪敏任红河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戴金华任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制度创新局局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陆永开免去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王孝刚免去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张亮免去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制度创新局局长职务;
龙宪忠免去红河州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王俊免去红河州就业局局长职务;
普发俊免去红河州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向东免去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段吉鸿免去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职务;
高桯砝免去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事业单位副处级待遇。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云南发布、红河州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