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未成年人购买虚拟币、打赏21.7万元,家长起诉网络公司获检察院支持,全额追回消费款
5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有关未成年人高额网络消费。2020年7月以来,程某甲(14岁)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行下载注册A公司运营的某网络APP,并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在该网络APP上购买虚拟币、打赏等。自2020年7月至2021年2月间,程某甲在该网络APP上累计消费人民币共计21.7万余元。
2021年3月,程某甲向上海市松江区法院起诉A公司,要求返还网络消费款项,并申请松江区检察院支持起诉。松江区检察院介入后,一方面指导程某甲一方搜集、固定证据,另一方面对该APP开展实验性调查,发现该APP实名注册制度落实不严,实时监管手段薄弱,存在大量和未成年人网络消费有关的投诉。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支持程某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出庭发表支持起诉意见,帮助全额追回消费款。
针对企业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未成年人不当上网、高额消费的情况,2021年5月,松江区检察院先后向A公司及其所在园区管理方制发检察建议,引导企业开展合规改革,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制定完善用户实名认证、从业人员准入标准和行为规范、未成年人消费保护措施等技术标准,引领行业合法合规有序发展。A公司及园区均书面回复,持续推进合规整改。
为打造清朗、安全、健康、有益的未成年人网络空间,2021年6月,上海市检察院联合行业协会和30家知名网络游戏企业共同发起倡议,明确技术标准、增设AI和人工审核措施,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网络防沉迷、消费保护措施,强化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真实身份认证,推动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治、企业自律、法律监督“四责协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大格局。
检察机关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极高,一些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问题突出。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网络游戏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检察机关聚焦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优势,综合运用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多种手段,与政府职能部门紧密协作,将案件从末端办理转向前端治理,构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闭环。
红星新闻记者吴阳北京报道
编辑谭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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