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17岁男孩不满邻居熏腊肉,谎报火警被罚款
时间 • 2025-12-02 20:01:49
谎报
以下
谎报警情须担责,请将公共救助资源让给需要的人……1月3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攀枝花盐边县警方获悉,2019年1月25日19时许,攀枝花红格镇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快,红格镇农贸市场内工商银行大梯道旁边有火情,现场有大量浓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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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接警后,派出所值班民警连同红格镇专职消防队员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并未发现有报警人称的火情。
经查:系一居民在农贸市场公路边烧火熏制腌肉,产生的烟雾飘散至王某(男,17岁,会理县人)理发店门内,王某感觉呼吸难受并心生不满,故谎报警情称有火情。红格派出所经过调查取证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某进行治安罚款的处罚。同时,民警对熏腊肉的户主的行为进行了及时制止和教育。
警方提醒:报警时要如实反映情况,乱报和谎报警情是一种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公共警力资源浪费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谎报警情是违法行为,可以依法对行为人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可以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红星新闻记者江龙警方供图
编辑唐欢